壹傳媒連根拔起
保安局凍結印刷廠資產 科技園收將軍澳地索償
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蘋果日報》停業近3個月,保安局昨宣布,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三向《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發出凍結令,凍結其於將軍澳廠房。局長鄧炳強解釋,該廠房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而相關的公司已被檢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凍結令一出上址不得買賣,有執業大律師補充,凍結令可令與罪案相關物品在審訊有結果前不被外在因素影響,若有人希望移動凍結令包括的物品,必須向保安局局長申請。香港科技園公司亦要求收回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地皮及提出違約索償。
遭凍結資產未知是否包括印刷機
鄧炳強進一步解釋發出凍結令的原因,指上述公司已被檢控違反國安法,「我們能夠作出檢控,顯示我們一定已掌握相關證據。」相關證據已透過文件交給被告人,被告人亦清楚理解保安局基於甚麼作出檢控,從而有理據凍結相關資產。相信日後公眾可在法庭的審訊中會把事件看得「一清二楚」。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保安局發出凍結令,其意義是讓與罪案相關的資產被凍存,在法庭審訊並有判決前不受到影響,凍結令發出方會列明所涉財產為何,包括甚麼物品,若該範圍內未被列入通知的物品相信可以搬走,但通知以內的物品若需要取走,則需要向保安局申請,而被凍結的物品當然不可變賣。本報向保安局查詢凍結令內羅列了甚麼資產?是否包括印刷機、與印刷業務相關的電腦及物資等,局方沒有補充。
《蘋果》大樓廠房大閘緊鎖
被發出凍結令的蘋果印刷廠位於將軍澳駿光街3號,自《蘋果日報》停刊後,上址亦失去功能。記者昨日直擊,廠房大閘緊鎖,保安室無人看守,亦無任何車輛出入或停泊。從大門望去,廠房內漆黑一片,寂靜冷清,宛如鬼屋。同區的《蘋果日報》大樓,面臨遭香港科技園收回用地的命運,大樓的大門被人釘上木板,無法進出。以往用作「出車」運送報紙的廠房一翼,更是全部鐵閘緊鎖,內部烏燈黑火。
6月被凍結1800萬元資產
今年6月17日,保安局已引用國安法凍結與《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資產,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涉款1,800萬元。當局同時去信7間本地銀行,通知已凍結與《蘋果日報》有關的3間公司資產。
保安局引用的《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三列明,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書面通知作出指示,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除非已就有關財產提出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或充公令的申請,且申請仍在待決中,否則通知有效期不得超過兩年。而保安局局長亦可向原訟法庭申請延長通知有效期。若任何人明知而違反相關通知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7年。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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