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虐兒須強制舉報 倡先交法改會研究
【本報訊】本港近年出現不少對兒童或長者等弱小社群的虐待個案,政府希望藉通過立法,在香港制訂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及忽略兒童個案的建議,徵詢持份者的意見,若違反法例規定將要承擔刑事責任。有團體昨日對此表明立場,指諮詢時間短,主要概念的定義、原則及細節亦欠奉,建議先交由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
諮詢期短 定義細節欠奉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表示,對任何保障兒童最佳利益的措施持開放態度,惟是次諮詢期不足一個月,亦未經法改會研究及諮詢,主要概念的定義、原則及細節欠奉。協會續指,有關法例的定義是否清晰及合理,直接影響同工及機構招致及承擔法律責任與風險,甚至影響專業判斷,故對現行的諮詢內容,普遍持保留態度。
協會建議,當局可參考「沒有保護罪」的立法進程,建議應先交由法改會作出研究,以及在重點範圍提出清晰具體的立法建議,包括罪行確立之原則、「對沒有按照責任舉報個案的指定專業人士」,提出跟其責任相對稱的罰則選項,例如專業紀律處分,以專業團體責任代替個人專業責任,了解與研究以其他可行形式取代監禁的可能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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