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 按調查進度 10‧15再提訊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今年7月通過「哀悼」恐怖襲警者的動議,事後4名港大學生被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宣揚恐怖主義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讓控方交代調查進展。控方表示,警方檢獲的10部數碼裝置中,就其中7部的調查已經完成,案件可以按照原定時間表進行聆訊。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遂依照之前的安排,把案件押後10月15日再提訊,其中3名被告要繼續還押。
其中3被告繼續還押
4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4人同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他們也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有意圖地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除了於上月在高院獲准保釋的容頌禧可以繼續保釋外,其餘3名被告昨天都沒有保釋申請,他們要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WKCC 32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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