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強制舉報 羅致光:先集中處理虐兒
【本報訊】本港近年出現不少虐兒及虐老個案,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訂立新罪行,若機構及照顧者等未有採取合理步驟保護弱小,需要負上刑責。法改會成員認為,擬訂立的新法例,是針對忽略受害人被虐的照顧者;院舍工會則指,新法例對前線構成壓力,冀當局釐清責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出,若把「強制舉報機制」的受保障範圍定得太闊,相關配套「做好多年都未做完」,傾向先集中處理虐兒問題。
法改會轄下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表示,訂立新法例後,假如證明兒童受虐,而照顧者未有提供協助,或故意當作看不到,便要負上刑責。他認為,新法例沒有增加照顧者工作,例如一名被虐兒童回校時吃大量食物等,老師可向其查問,並與上級或社工等商量,期望新法例有助在最短時間找出受虐者,減輕其痛苦。
工會指新例增院舍工壓力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義務秘書鄭清發則指,新法例對前線員工構成壓力,曾有院舍員工在上門服務時,發現受助者有傷痕,但對方未能說出原因,認為訂立新法例前,應與業界商討,並釐清責任。
羅致光出席立法會會議時表示,強制舉報機制具有爭議性,當局傾向先集中處理虐兒問題,又指機制實施後,可能會引發「係又報,唔係又報」的情況,花費大量資源在不太重要的個案中,又或是部分專業人士憂慮舉報會違反保密守則等。
他指,若當局決定就此立法,需作較詳細的研究及諮詢;考慮到部分行業的專業指引是附屬法例,預計需時至少一至兩年,才可解決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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