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惡貫滿盈
支聯會日前雖宣布啟動解散表決程序,卻又負隅頑抗,拒絕按警方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反斥警方在信中無提供任何理據解釋,違反自然公義的原則。若警方依法行動,市民就應與警方合作,這是正常法理,上述的「駁斥」令人質疑支聯會「身有屎」才不敢提交資料,拒絕協助調查。
鄒幸彤身為大律師,不可能不知拒絕與警方合作的後果,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更不是她說了算。再者,「與國際社會聯繫」和「成為外國代理人,勾結外國勢力」根本不是同一回事,鄒幸彤的說法根本是誤導公眾。她欲蓋彌彰,更顯出支聯會滿口公義,實際上視法治為無物,是破壞法治的元兇之一。
支聯會成立至今,一直是反華勢力在香港的主要基地,不但舉辦反中亂港活動,煽動香港市民仇視中央政府,其「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反映支聯會實質是一個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執政黨的顏色革命組織。此外,支聯會乞求外國制裁國家,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設立所謂「人權博物館」播「獨」;接受外部勢力捐贈;涉嫌眾籌逃稅;參與非法「抗爭」活動,國安法實施後依然故我,面臨法律制裁是咎由自取的。
支聯會自詡擁有逾200個「團體會員」,但大半會員已選擇割席跳船。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等相繼墮入法網,所有職員已於7月被遣散。支聯會已大致成為空殼組織,只留下鄒幸彤之流垂死掙扎,難怪被諷「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可悲的是這位法律界的「廖化」既沒有大律師的專業操守,又欠政治智慧,繼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近日再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不但未能幫助其組織苟延殘喘,反加速敗亡。
保安局日前以支聯會涉干犯《港區國安法》罪行及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為由,引用《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的權力,建議將其從公司登記中剔除,支聯會惡貫滿盈、氣數已盡。除了調查支聯會,筆者促政府應同時將調查範圍擴展至與支聯會有聯繫的其他會員團體,並在取得足夠犯罪證據後,盡快依法取締,決不能允許這些反中亂港的組織繼續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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