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吟虎嘯:鄒幸彤的辯術可休矣

《港區國安法》要清算一切涉嫌違法的政黨、工會、社團和個人,他們中的絕大部分都已嚇破了膽,或認罪,或認衰,或退隱,或逃竄,或自動散夥,或裝死躺下,只有支聯會在頑抗,拒絕警方依法讓他們交出相關資料,還反指警方違法。
於是,警方採取行動,以「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將相關之人拘捕,稍後警方國安處落案控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卓人、何俊仁已在獄中服刑,繼續「頑抗到底」的重任落在了鄒幸彤的身上。這位從事大律師工作的副主席不改其好辯本色,通過律師轉達她的口信,聲稱聽到煽動顛覆這四個字,轉念一想,反而有鬆口氣的感覺,如塵埃落定,就來場光明正大的辯論吧……聲稱「辯論,正要開始」。
香港不少亂港政客皆大律師,靠把口吃政治飯、靠胡攪蠻纏和走法律罅隙逃避罪責,把自己扮成「法律權威」煽惑民眾給他們當「違法達義」的炮灰。這些亂港大狀橫行霸道了許多年,玩政治收穫甚豐,自以為有三寸不爛之舌,靠辯論就能無敵於天下。過去,香港沒有《港區國安法》,香港立法、司法、行政領域,充斥着港英餘孽、無間道,他們的「辯才」和對法律的玩弄讓他們如魚得水,勝算極大。曾有資深的退休法官說過,這些年香港法官判案往往沒有自己的主張,而是被一些大律師的觀點牽着鼻子走。這等情景,大概就是鄒幸彤大律師聽到煽動顛覆這四個字,就鬆了一口氣的底氣吧?
這種情況,中央在制訂《港區國安法》時已經料到,因此特別規定涉及「國安」的案件要由「指定法官」審判,一些大案、要案可由國家司法機構辦理,這就堵住了那些試圖逃避《港區國安法》懲處者之路,他們靠把口胡攪蠻纏玩辯論的看家本領,根本沒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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