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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申延期半年檢視被扣資料 官令壹傳媒42日內完成

黎智英多案纏身,現正於赤柱監獄服刑。 黎智英多案纏身,現正於赤柱監獄服刑。
黎智英多案纏身,現正於赤柱監獄服刑。
【本報訊】警方國安處去年8月拘捕壹傳媒黎智英等人,並到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搜證,並檢取25箱材料,壹傳媒和黎智英等人事後入稟,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資料和新聞材料。警方按法庭命令暫時把檢取的材料封存和交回申請人,待申請人檢視後,把不屬LLP資料或新聞材料的材料都交給警方。其中一名被捕人士、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已多次申請延長檢視時間及獲批,他昨天再度申請延長檢視期6個月。法官陳嘉信只批准延期6星期,下令黃要支付警方的訟費,並明言黃不可再申請延期,黃在限期前要把不涉及LPP資料及新聞材料交給警方。
憂阻警調查黎智英欺詐案
申請人黃偉強一方指稱,在上次申請延期時,黃仍有14個檢視項目未能登入電腦硬碟檢視,至現時仍有5個尚未檢視,需要時間處理,希望法庭再給予6個月時間處理。答辯人警務處處長一方則表明反對,並指未檢視的檔案中大多為圖像檔案,雖然涉及超過120萬個,但理應不涉及LPP資料和新聞材料,應很快可檢視完,而且黃與黎智英和周達權被控欺詐的案件預計將於明年3月開審,若再延期6個月,警方不夠時間進行調查。
法官判決時表示,黃已多次申請延期,至今已延期超過7個月。在上次申請延期時,法官曾表明是最後機會,只批准延期21天。在該21天內,黃成功檢視9個項目。法官看不到原因,餘下5個項目要用6個月時間檢視,黃提出延期理據全不合理。法官又指,這些檔案與黃涉嫌欺詐的案件相關,若批准延期6個月,將會逼近案件開審日期,警方將無時間就該些檔案作調查,故只批准延期42天。 案件編號:HCMP 1222/2020
黃偉強涉嫌欺詐的案件明年3月開審。黃偉強涉嫌欺詐的案件明年3月開審。
黃偉強涉嫌欺詐的案件明年3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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