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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從巨型垃圾山看政府土地管理

近日有環保團體揭發,在元朗多區出現多個懷疑由「洋垃圾」堆成的巨型垃圾山,部分高達8米,不但影響景觀,在進行回收作業時更可能會產生大量沙塵與噪音。團體亦調查了另外近70個位於新界不同地區的棕地作業工場,發現近半都涉及不同程度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霸佔政府土地、違反地契或規劃用途、僭建及無牌處理受管制廢物等,但不見相關政府部門積極執法。
愛理不理 浪費資源
上述濫用土地及非法開墾個案只屬冰山一角,有關行為不但違法違規、破壞環境生態、影響區內居民及對守法的業主與租戶不公,亦會妨礙政府將來善用相關土地作更適切和高增值的用途,因清拆、安置及補償等問題而延誤發展。當中以新界北部的情況最為嚴重,與深圳河以北用地的良好規劃和高速發展,形成強烈對比。
筆者曾多次批評,特區政府的土地及城市規劃工作流於紙上談兵,各幅分區規劃大綱圖都花上不少心思,令用途分配及規劃布局合理,住宅、商業、政府及機構用地、公共休憩空間等應有盡有,看似保育與發展兼備,實際上卻欠缺落實執行及確切的發展計劃和時間表。另外,部分規劃往往與現實有很大出入,不少土地被非法霸佔或不依規劃用途發展,用作低增值及可能有損環境的棕地作業,未能達致同時促進發展與保育的目標。
政府近年推出了不少政策措施及資助計劃,希望加強私人樓宇的維修保養和管理,又在賣地時加入條款規定發展商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發展,最近更以私人業主遲遲未按規劃作發展為由,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徵收多幅新界私人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但政府對自己擁有的土地,卻予人愛理不理的感覺,浪費了大量珍貴的土地資源和發展機遇。
現時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若因業主未有好好管理,被人非法佔用超過12年,佔用人便有權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將相關土地或物業的使用權據為己有。但對於政府土地,逆權侵佔門檻卻長達60年,政府是否因而對霸佔官地問題歎慢板呢?筆者在本周的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便藉垃圾山事件詢問政府的土地管理工作,要求相關部門更積極、主動及有效率地執法,例如善用衞星圖、無人機等新科技,而不是等到有人投訴,相關土地已被非法霸佔及破壞後,政府才後知後覺地執法和「補鑊」。
特首坦言有關問題已困擾政府多年,當中包括人手及制度問題,需要引入新思維和新科技來處理;政府現正就如何善用新界北部土地進行研究,除了希望將更多地塊納入為新發展區,也包括如何加強管理發展區以外的用地,減少濫用及破壞行為,兼顧保育和發展。筆者完全支持有關工作,問題是:有關研究要做多少年呢?研究完之後,政府又需要多少年才能貫徹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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