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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放寬長期留港「非居民外國人」入境

澳門放寬在港長期逗留的5類「非居民外國人」入境。 澳門放寬在港長期逗留的5類「非居民外國人」入境。
澳門放寬在港長期逗留的5類「非居民外國人」入境。
【本報訊】本港疫情放緩,澳門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昨指,目前有條件放寬已在香港長期逗留的5類「非居民外國人」入境,若他們入境前21天未曾到過內地、澳門或香港以外的地方,可於下周三(15日)起,使用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系統進行入境申請,最快本月20日、即中秋節前夕入境澳門。
5類別9‧15起申請 料中秋前獲批
5類「非居民外國人」包括為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人士;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的人士,及其取得逗留特別許可的隨行家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近親;到澳門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以及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
澳門衛生局指,為減少有關人士傳染風險,12歲或以上之申請人,必須出示港府認可的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或不適合或不必接種新冠疫苗的醫生證明。而獲豁免人士入境時,須出示無染疫證明,並在入境後接受14天醫學觀察措施。至於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親屬,需由澳門居民作出申請,前往澳門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須由澳門的機構或企業作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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