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藍案 拒撤報道限制官:需保審訊公平
【本報訊】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交付到高院審理,當中34名被告要還押候審。其中一名須還押的被告何桂藍,原定前天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但因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撤銷對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何決定放棄申請,須繼續還押。
指閉門聆訊論毫無根據
法官昨天解釋拒撤限制的原因,指法庭需確保後續審訊公平公正,強調聆訊容許公眾旁聽,並非如申請方所說的閉門進行。
何桂藍保釋申請原本由鄒幸彤代表,惟前天早上鄒因涉及支聯會未向警方交資料一案而被捕,故臨時改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
判詞透露,申請方在書面陳詞中指,撤銷限制不會影響申請人的利益,認為公眾有權知道申請保釋期間所發生的事,又形容限制傳媒報道,申請程序便成為閉門聆訊。法官卻表示,法庭有責任確保後續審訊公平公正,若保釋聆訊內容被公開報道,而申請人未來打算聘請另一法律代表,則新法律代表的工作或會受報道影響。法官又指保釋聆訊容許公眾旁聽,法庭外亦有視像轉播,強調聆訊是公開進行,閉門說法毫無根據。案件編號:HCCP 44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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