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依賴公關服務 燒錢搞形象騷 政府捱轟
本港經歷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後,舊年政府計劃推展「香港重新出發」項目,以圖重建國際形象,然而斥資570萬美元(約4,450萬港元)以聘用顧問公司嘅做法就遭到輿論質疑。喺尋日嘅立法會大會上,多名議員再次指出有關問題,質疑政府一味依賴顧問服務,其實係「卸鑊」嘅做法喎。
提出有關口頭質詢嘅議員謝偉俊,話市民關注政府多年來為宣傳香港、或推展工程而斥巨資聘用顧問嘅做法,譬如舊年12月撥款約5.5億元作「明日大嶼」中部水域人工島相關顧問研究。謝指有資深工程師形容係「顧問治港」咁話。又要求政府交代聘用顧問嘅指引,及釐定顧問費水平嘅方法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解釋,當政府內部唔具備、或者時間緊迫、或唔適合聘請有關專才嘅情況下,先至物色顧問公司提供服務,而招聘都有嚴謹遴選同評分準則,按唔同金額,由唔同部門、職級審批,1,000萬元以上嘅更須由庫務科常任秘書長擔任主席嘅中央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處理喎。民政事務局副局長陳積志就話,過去5年新聞處只係批出一個涉及宣傳香港嘅服務,而且工作已經完成,只不過受疫情影響宣傳未開始。可能因為咁,市民未睇到成效啦。
黃國健斥係卸鑊嘅做法
兩位官員嘅回應,議員黃國健似乎唔收貨,直斥政府答非所問、逃避問題,又指政府一味依賴顧問公司,係「卸鑊」嘅做法。會上亦有議員認同黃嘅見解,指每當項目出現問題,就全數由政府部門負責,但監工顧問則置身事外。
許回應話,招聘顧問公司係根據指引及機制,有根有據、有板有眼,強調權責及問責清晰,唔存在卸膊情況。另政府又指顧問合約內有清楚列明權責,若對方無法履行,政府可作出追討。又話當局挑選顧問公司秉持公開公正,擇優取錄咁話。
呢筆近4,500萬元嘅宣傳開支,話就話協助香港重建形象,恢復經濟。但其實,未恢復經濟前已經用咗一大筆,其實睇番現時本港經濟情況,政府係唔係應使則使,幫助有需要嘅市民或者行業,會更加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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