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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 鄒幸彤3常委被捕

鄒幸彤被警方押送上警車。(曾志恆攝) 鄒幸彤被警方押送上警車。(曾志恆攝)
鄒幸彤被警方押送上警車。(曾志恆攝)
保安局斥無視警告 定罪可罰款10萬囚半年
警方國安處昨日向拒絕提交資料及證明文件的支聯會負責人採取拘捕行動,先後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警方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了3男一女,年齡介乎36至57歲。行動中,警方帶備爆破工具,又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保安局則指,上述團體無視警告,一意孤行,堅決拒絕配合警方依法根據《實施細則》附表5提交資料的要求,必須採取執法行動,又指團體的行為一旦定罪,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
警方國安處上月底發信予支聯會7名常委,要求他們在周二(7日)前提交所要求資料及證明文件,有指,警方將支聯會定義為「外國代理人」,需要求交代過去8年大量財政、會議及活動紀錄,支聯會並未按時提交,僅到灣仔警察總部交代拒交資料的理由,澄清並非「外國代理人」,又指警方犯了法律錯誤。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表明,會迅速就不遵守法例的事件採取法律行動。
昨早約6時,警方國安處人員到中環夏慤道12號美國銀行中心,上址為鄒幸彤的辦公室,約在同一時間,鄒幸彤於社交網頁上載一段長約一分鐘的直播片段,內容疑是警方上門採取行動的室內情況,片中鄒質疑「其實佢哋可唔可以咁樣猛咁撞我地(哋)門口密碼o架,入屋搶劫咩」,「其實呢……你哋狂㩒(撳)門鐘隻手唔攰的嗎?」未幾又留言「大家有無臨別說話想同我講?」至早上約8時,鄒被警員帶走。
支聯會另外兩名常委鄧岳君及陳多偉,亦於早上約6時半分別在旺角及八鄉被捕,隨後被帶到警署扣查。至於梁錦威,則於早上約8時15分在荃灣悅來酒店被捕,有消息指,梁被捕時,到場警員需帶備爆破工具執法。
另一成員提覆核未有被捕
據了解,支聯會常委徐漢光亦是執法行動範圍中一員,但徐已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警方信件無效,及禁止警方於法庭有任何決定前,採取進一步行動。昨日徐並沒被捕。支聯會早前因「結束一黨專政」綱領被外界質疑涉違《港區國安法》。昨日警方採取行動後,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表示支持警方的執法行動。
鄧岳君(左起)、鄒幸彤、梁錦威昨日被捕。鄧岳君(左起)、鄒幸彤、梁錦威昨日被捕。
鄧岳君(左起)、鄒幸彤、梁錦威昨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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