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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有理:支聯會死剩一張嘴

根據法例,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時,任何人拒絕合作均屬違法。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一般市民都知道,偏偏有一位大律師不知壞了哪根筋,竟然明知故犯,視法律如無物,可謂奇哉怪也。日前警方國安處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五賦予的權力,要求支聯會常委提交成員及財務等資料,該會副主席鄒幸彤竟高調宣稱不會向警方提交任何資料,這豈止是囂張狂妄,簡直是無法無天。
鄒幸彤身為大律師,不可能不知道拒絕與警方合作會有甚麼法律後果。相關法律規定,不依時提交資料,一經定罪可處罰10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判罰款10萬及監禁2年。鄒幸彤嘴硬,但能硬得過法律嗎?君不見,她這邊揚言不會提交資料,那邊跑到警務處遞交信件,證明這種人色厲內荏。最可笑的是,她還在死撐,聲稱並非向國安處提交資料,而是交代拒絕提交資料的原因,果真是死剩一張嘴。
不近情者多藏奸,如果支聯會沒有見不得光的秘密,為何不敢提交資料?鄒幸彤欲蓋彌彰,愈想遮掩,愈顯得此地無銀三百両。實際上,警方從來不打無把握之仗,必是掌握了相關證據,才會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不管鄒幸彤是否合作,都無礙警方調查。相反,有人企圖毀滅證據,只會罪加一等。
說來可悲,鄒幸彤本來只是無名小卒,因為李卓人及何俊仁等人身陷囹圄,支聯會群妖無首,才推她出來充撐場面。正所謂,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這位「廖化」實在不怎麼樣,既沒有大律師的氣質,更沒有政治人物的智慧,難怪講多錯多,醜態百出。由此可見,支聯會固然氣數已盡,整個反對派也正走向末路,鄒幸彤之流不過是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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