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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案 經理稱上司指示勿即報警

黃家晉最後聽從上司指示沒有報警。 黃家晉最後聽從上司指示沒有報警。
黃家晉最後聽從上司指示沒有報警。
【本報訊】死因庭昨天繼續就2016年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大火進行死因研訊,涉案迷你倉時任區域經理黃家晉供稱,他於起火當日首先發現3樓着火,他立刻致電給上司呂國榮問是否需要報警,「佢(呂)話佢嚟緊公司,等埋佢先報警」,呂又指示黃先用滅火筒自行救火,後來又叫黃去買毛巾。惟黃其實不懂得用滅火筒,他沒有向上司匯報,也沒有嘗試提起過滅火筒,他「其實真係唔夠膽」。預計呂會於今天作供。
「我夾喺中間 唔知點做」
殉職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遺屬透過大律師盤問黃,為何黃當時見到火警時,會同意上司不要報警的判斷,黃解釋:「嗰刻無諗咁多……未遇過咁嘅情況,問咗上級回覆係咁做就咁做」。黃其後補充說,當日他致電給呂後,曾經與當時的老闆時景恆通電話,時要黃「睇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報警,黃將時的指示轉告呂,惟呂仍堅持等呂到場後才報警,「有兩個唔同意思嘅指示,我夾咗喺中間,唔知點做」,黃最終沒有報警。閉路電視在逾20分鐘後才首次拍到呂在現場,當時濃煙已經滿布露天的電梯大堂,呂曾用毛巾掩面行入迷你倉,但很快便退了出來。
黃表示,在時昌工作近兩年,從無留意天花板有沒有自動灑水系統,亦沒有參與過火警演習。黃指,3樓有兩個消防喉轆,亦有滅火筒置於大門入口,但他沒有學過如何使用這些設備,而他在任以來從沒進行過火警鐘測試。就迷你倉部分儲物室內有床鋪、壓縮氣體、天拿水及油漆,黃表示不知道倉內有這些易燃物品,因公司不會檢查客人放甚麼東西入內。
案件編號:CCDI-333, 33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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