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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禁煙遲未落實 談何管治承擔

吸煙危害健康的道理無人不曉,但不少為官者、從政者卻持續對煙草產品「口說禁,手放生」,不但傳統煙草產品繼續營銷,電子煙、加熱煙等另類煙草產品更是「通行無阻」,而唯一的一條相關法例,拖拉近3年仍未定案,是管是禁還是只求「減害」也未知。令人省思的是,若連不涉政治、不存歧見的禁煙政策都不敢或不能落實,還敢奢談管治承擔?
面對全球性的控煙禁煙策略,主要煙草商積極開發能「減害」的另類煙草產品,開拓替補性的新市場,但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醫學研究和觀察,都一致認定其禍害性不少於傳統煙草產品。香港大學的研究亦發現,吸食電子煙或加熱煙都會增加青少年出現持續咳嗽、鼻塞及有痰等慢性呼吸道症狀的風險。所謂「減害」只是商業促銷口號,絕非有數據支持的健康保障。
爭論多時 議而不決
須指出,電子煙或加熱煙等新興產品,既是以銷售贏利為目的,亦是以青少年為主要銷售對象,刻意形塑「時尚熱潮」和突出其隱蔽性,令其流通在部分國家漸呈失控。有人說,「放生」另類煙草產品就等如放棄下一代的健康,這說法或許有點誇張,卻是一個對歷史和社會負責的健康預警,也是對政府的管治意志和能力的嚴肅試煉。
為保障公眾健康和為年輕一代建設無煙環境,各國和地區都因應其國情民意、社會價值觀念、施政能力和擔當,作出不同的管制或禁制式處置。在香港,禁煙議題雖已爭論多時,但一直議而不決,並且只求管控而不求禁售。現正審議的《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內容雖包括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另類吸煙產品,惟立法會至今仍未通過修例,亦有議員提出「先禁電子煙,規管加熱煙」的新修訂;政府方面更是取態曖昧,一直只提意向,從未訂出明確的禁煙目標和藍圖,予人「以拖待變」甚至操弄「和稀泥」式政治口號的感覺,令人關切但無奈!
相對於多個亞洲國家或地區,包括鄰近的澳門,都已禁止銷售及促銷另類煙草產品,香港的禁煙政策明顯「慢九拍」,不能繼續拖拉延宕;同時,坊間的新興產品都在「推陳出新」下銷量飆升,當中不乏電子煙與加熱煙的二合一產品,如非全禁另類煙草產品,恐怕只會催谷新產品,造成「一雞死、一雞鳴」的法例漏洞。這是一個關乎公眾和青少年健康的重要問題,不應亦不能被一小部分利益者騎劫,政府和立法會議員必須秉持其憲政和管治責任,果斷履職承擔,否則就需被依法究責。
有說法指若要禁制另類煙草產品,便要一併禁售傳統煙草,這才合理公平。對,本人完全同意這觀點,維護健康絕對不容「彈弓手」;至於怎樣處置,在行政主導下,有擔當就會有方法,今次是對主管部門的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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