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堅決糾正
月來特區政府對近年的黑暴涉及犯法者陸續加以拘捕、審判、判刑,刑期一般較重。從《蘋果日報》開始,到教協、支聯會等,伸延至其他相關的機構、組織,似乎正企圖對參與美國策動的顏色革命的幕後與前線人物一網打盡。表面上看牽連廣大,實際上黑暴的規模與涉及範圍的廣大,在香港來說是第一次,在國際上也不算小動亂。因而從策劃、組織,到後勤宣傳、支援的人與前線勇武作亂者當然人數眾多。特區政府現在還只是逐步摸清動亂的情況,還有許多未知之處,也還有眾多漏網之魚。
或許一如美國策動的其他顏色革命,許多真相在重重掩飾下,未必可揭露,但政府的做法是盡力追捕,減少漏網,更且是用重典懲罰,殺一儆百,向社會和國際宣示:犯罪必究,究之必嚴,警告群眾不要隨便觸犯法紀。政府現時是堅持和重申法治,扭轉過往放縱的做法。以他們犯的罪,判刑並不嚴厲,且個別還有過於寬鬆之嫌。不這樣嚴厲,將沒法壓抑動亂,給香港社會說明國安犯罪的代價。
現時值得批評的是,如果早在佔中、旺角暴亂、反修例風波最初發動之時,特區政府便依法鎮壓,依法拘捕,刑求犯法者,使大眾認識到犯法代價,便不會有這麼多的無知群眾被騙加入,形成暴民心理,作惡多端。即使民心早已不從,但政府不讓其發洩,便不會有這麼多人觸犯法紀,就連教協、支聯會等都會有所收斂,甚至相應改組,便不會有今天的大控訴大搜捕。而當年警察捉拿在案人物,若不是律政司拖延,遲遲不審,不能用審判來鎮嚇參與動亂者,也便不會有這麼多的人,尤其是無知衝動的青少年參與,形勢不可能演變成這般惡劣。特區政府主事者對此難辭其咎。
除惡務盡,在中美衝突長期化、冷戰化底下,要保香港的安寧、保國家的安全,在香港不能不斬草除根。這是憑國家的公權力,可以一下子完成。即使有漏網,也不可能在3、5年再起作亂。
但除惡的根本是要民心回歸,第二次回歸不能重複第一次回歸的失誤。除惡之餘要重建香港政治,便應吸取第一次回歸的失誤教訓,將之堅決糾正。這也要求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以至所謂建制,好好反省,懂得怎樣去撥亂反正,而不落回原先的陷阱去。比起除惡,這不是易事,也是容易再出差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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