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畜案6年達335宗 促修例設謹慎責任
連環放生疑兇 律政司被斥縱容
近年虐待動物事件頻生,有意見指律政司連番放生涉嫌虐待動物的疑犯,令大眾誤以為傷害動物毋須負上刑責。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與愛護動物協會昨天發表關於本港虐待動物案件的調查報告,提出多項立法建議,指過去6年香港共錄得335宗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而最轟動的一宗,有近100狗隻被置放在所謂「救援收容所」中,導致同類相食。愛協及港大法律學院表示,需要於香港法例中引入對動物的「謹慎責任」,方有效防止更多虐待動物案件。
去年深井豪景花園出現虐待動物兇徒,近30隻動物被發現從高處墮下,惟律政司最終宣布不檢控疑兇,令全城鬧爆,批評律政司有心放生。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韋凱雯稱,現行法例需要修訂至更適用於不同類型的虐待動物案件。
大多受害動物均認識施虐者
雖然早前高等法院曾指香港難以加入量刑指引,惟韋認為虐待動物案件有共通之處,立法需要補充量刑指引。
研究指主要分為6種虐待類型,包括主動式虐待、被動式疏忽、商業剝削等。大部分案件的受害動物均認識施虐者,涉及創傷性身體傷害的案件中,有38%是動物主人或負責人對動物造成傷害;在涉及疏忽照顧案件中,近33%的案件動物被發現時已死亡。
有關虐待動物的大型動物收容所案件,其中一宗於2014年發生,收容所容納95隻狗,由義工協助運作並收取大量捐款,最後被爆出狗隻同類相食,駭人聽聞。愛協調查主任秦美怡表示,無能力照顧動物的個案應盡早介入,以免動物承受危機及痛苦,她建議可自願放棄動物至合適機構或團體。
本報早獻「貓狗善終園」藍圖
有見及此,本報深入探討流浪貓狗問題,為政府獻上藍圖,倡議政府定下時間表,於港、九、新界覓地興建「貓狗善終園」,集中接收被虐的流浪貓狗,「一條龍」提供生養死葬。園內提供動物寄養服務,經嚴謹審批,有需要人士可領養動物,而領養後亦須負責任,一旦蓄意遺棄動物,將要接受重罰,甚至可考慮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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