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36%打工仔月做276小時
【本報訊】本港打工仔工時長、壓力大,不時出現疑因工作過勞而猝死的個案,但政府並沒定義何為工作過勞,致使打工仔家屬亦無從據此獲得賠償,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上月展開「香港勞工的工作過勞情況調查」,發現36%受訪者每月工作更長達276小時或以上,以每月工作25天計算,上述打工仔平均每個工作天的工時長逾11小時。勞聯指受訪打工仔普遍均有中等以上的過勞風險,呼籲各界正視工作過勞的風險,又促請政府立法規管工時,研究過勞定義,加強保障勞工。
勞聯於8月份分別以電話或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六大行業屬下工會會員,合共收回131份有效問卷。調查發現,77%受訪者每月工作時間超過176小時,當中約46%的受訪者每月工作256小時,約36%受訪者每月工作更長達276小時或以上,最高的一名受訪者每月工作高達400小時,以每月工作25日計算,即平均每天工作16小時,而整體受訪者平均工作時間為每月223小時,即約每周工作55小時。
團體倡設過勞風險政策
根據受訪者工作班期進行比較,發現需輪班工作的受訪者中,49%有嚴重過勞程的風險,而固定班工作的受訪者只有29%出現嚴重過勞風險。勞聯建議,盡快制訂預防工作過勞的相關政策、提高社會整體預防工作過勞的認知、制訂過勞定義,為每月總工作時數定下過勞水平、把過勞死情況納入僱員補償範圍、盡快立法規管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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