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前年大三罷 非法集結 拒捕 科大男生 女教學助理判囚
【本報訊】前年8月5日「大三罷」示威活動期間,4名男女涉嫌在天水圍非法集結及拒捕,當中一名24歲科技大學男生早前承認一項拒捕罪,而另一名22歲女教學助理則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她其後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和拒捕罪成。裁判官李志豪昨天在屯門法院判刑時指出,上訴庭案例強調針對警員的罪行須考慮漣漪效應,非法集結及拒捕罪判處監禁屬無可厚非。科大男學生被判監一個月;女教學助理被判監5個月。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22歲女被告李凱兒背景正面,關心家人,獲僱主的公司董事撰文求情指其工作態度負責任,希望給予她改過自新的機會。辯方續指,李參與非法集結時間短,沒有暴力行為,到場時仍然穿裙,顯示不打算對抗,亦非領導角色。至於24歲男被告莫雋晞,辯方指其學業上進,他在公開試失手後輾轉考入科大,現正修讀工程,犯案後深切反省,已感後悔,感化官亦認同屬單一事件,被告無暴力傾向。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24歲男救生員及19歲中六女生。其中男被告自案件開審以來未有到庭,遭法庭發出拘捕令。案件編號:TMCC 19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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