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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 強姦 18歲外孫女 七旬翁脫罪

【本報訊】18歲少女報稱遭與她同住的七旬外祖父強姦,但她在報警後兩個多月到警署表明不再追究事件,又不願到法庭作供,控方要依靠其外祖父的警誡供詞繼續檢控。涉案七旬漢否認非禮、強姦及亂倫等6項控罪,早前在高院受審,陪審團昨天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面對的6項控罪全部不成立,被告當庭釋放。
73歲被告H.C.W.,被控4項非禮、一項強姦及一項亂倫罪(強姦罪的交替控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2月1日至5月11日,在秀茂坪順天邨的家中4度非禮當時18歲的外孫女X;並於同年5月11日在家中強姦X或與X亂倫。陪審團以6比1多數裁定其中一項非禮罪不成立,並一致裁定其餘5項控罪都不成立。
控方在開審時透露,X不願出庭作供。審訊期間,控方播放被告在警署作出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在會面中多番表示「我鹹濕」、「有歪念」及「淫心作祟」,並承認在按摩期間觸摸外孫女的胸部,及曾經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道。
案件編號:HCCC 9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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