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嬰致腦麻痹 官斥毀事主一生 地盤工認虐兒囚50月
【本報訊】地盤工協助妻子照顧僅得13個月大的託管男嬰時,涉嫌「搖嬰」導致男嬰需入院治療,男嬰送院後被確診患搖晃嬰兒綜合症,現年5歲事主至今持續四肢及腦部麻痹,並有視覺障礙,也須靠胃造口進食。該地盤工昨天在高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法官黃崇厚指判刑須具阻嚇性,又斥責被告對無力反抗及呼救的事主造成永久傷害,摧毀事主一生,判被告監禁4年兩個月。
26歲被告梁碩豪承認一項虐兒罪,指他於2016年10月22日,在油麻地文華樓一單位故意虐待X,X當時是13個月大男嬰。案情指,X出生於單親家庭,X的母親於案發當日把X交託給被告的妻子照顧,被告亦育有一名年紀與X相若的女兒。當晚,被告的妻子在家中為女兒洗澡,被告則照顧X。惟X一直在哭,直至被告為X洗澡,X仍然大哭,X一度出現呼吸困難。X及後服用了哮喘藥物和昏睡,惟其後不喝奶及對外界沒有反應。被告遂帶X到廣華醫院檢查,X被發現有腦積水及視網膜出血,醫生診斷X患搖晃嬰兒綜合症,警方拘捕被告。
受害人嚴重智障 其母曾欲輕生
醫療報告顯示,X有嚴重智力發展延緩,現仍須住療養院。X的母親亦患上創傷後遺症,曾產生輕生念頭。法官判刑指,據被告妻子稱,被告餵X服用哮喘藥物後見沒有效用,曾於慌亂間搖晃X數次,法庭接納這只屬單一事件。案件編號:HCCC 1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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