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路掟磚 兩人非法集結罪成
【本報訊】前年11月10日有人群在旺角亞皆老街和彌敦道聚集、堵路、向警方投擲磚頭和雜物,有警車被磚頭掟中和留下凹痕,也有警員被掟傷小腿。4名男子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刑毀及襲警等罪。法官李慶年昨天在區院裁定其中兩名被告非法集結罪成,兩人連同早前承認刑毀和襲警兩罪的另一名被告,須還押至明天判刑。餘下一名被控暴動和襲警兩罪的被告獲判無罪。
4名被告依次是26歲地盤工王嘉麟,21歲學生劉俊樂,30歲商人劉育承及59歲售貨員鄧如良;劉育承早前已認罪,其餘3名被告不認罪。王嘉麟及劉俊樂否認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參與非法集結;鄧如良否認於同日同地參與暴動及襲擊警員B。根據庭上證供,王嘉麟及劉俊樂把垃圾袋放到馬路上,鄧則被指向警員投擲物品,使警員B小腿受傷。
同案一人脫暴動襲警罪
法官指,警員C的供詞有提及一群人聚集,有人將垃圾袋拖出馬路,警方拘捕王嘉麟及劉俊樂前,警員A和C已集中觀察了兩人一段時間,法庭信納兩名警員的證供,故判兩人非法集結罪成。就鄧如良方面,法官指警員B雖然是可信的證人,但他對鄧的觀察只是一瞬間,法庭無法肯定鄧當時有向B投擲物品,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遂裁定鄧暴動罪及襲警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35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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