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強詞有理:不要被帶到別人路上

近日兩宗反修例黑暴案件裁決,兩名被告皆被判囚,屬於意料中事,最特別的反而是辯方求情理由,可謂別出一格。一宗涉及去年1月26日旺角發生的堵路騷亂,案發時22歲的被告承認非法集結及暴動兩罪,判監3年;辯方聲稱被告以為可以違法達義而犯案,現已深切反省云云。另一宗涉及前年10月27日深水埗長沙灣政府合署外的縱火騷亂,案發時33歲的被告承認暴動罪,被判監3年4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以為自己的行為可以改變香港,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深感後悔云云。
一位以為可以「違法達義」,一位以為犯法可以「改變香港」,香港青少年為何會有如此畸形的觀念?當然是被反對派尤其是戴耀廷之流荼毒洗腦所致。這班妖孽不知毀了多少青少年,造下多少罪孽,難道不覺得愧疚?
事實上,戴耀廷的「違法達義」不僅禍害無數青少年,其「攬炒十步」更是令反中亂港陣營幾乎全軍覆沒。他們企圖通過「35+」計劃奪取立法會控制權,從而否決包括財政預算案在內的所有政府議案,迫使特首下台、政府停擺,最後「攬着中共一起跳出懸崖」。結果呢?跳出懸崖的只是他們自己,連教協、民陣、支聯會等反中亂港組織也為他們陪葬。
蘇格拉底說:「想左右天下的人,須先能左右自己。」而要左右自己,首先必須有自知之明。戴耀廷之流就是因沒有自知之明,才會如此狂妄,他們企圖攬着中共跳出懸崖,這比蚍蜉撼樹更可笑。當然,最可憐還是那班受其荼毒的青少年,一個個淪為政治炮灰,前途盡毀,現在才來後悔,不亦晚乎?奉勸後來者千萬吸取教訓:無論你選擇怎麼樣的人生道路,都不要被徹底帶到別人的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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