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君事觀察:海洋公園

有44年歷史的海洋公園早前瀕臨破產倒閉,最終兩度獲撥出逾百億元「救亡」,並啟動「重生方案」,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2021年海洋公園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涉款約68億港元。筆者支持撥款救命,海洋公園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我們都不想其關閉,但哪怕不斷撥出大量公帑,仍看不到公園未來發展的前景,如今的這個支持令人痛得尷尬!
這次通過的草案主要包括賦權海洋公園在香港境內或境外執行關乎康樂、教育及保育的職能等等,筆者對此是有保留的,講來講去,專注的都是保育和教育,但能否幫助公園擺脫困境呢?尤其是保育費用成本不菲,在物價持續上漲下,收益是否能平衡有關的開支呢?的確有很大的疑問。記得去年商經局來立法會攞撥款之時,筆者已經向商經局提出要改進海洋公園,修改現時《海洋公園公司條例》(第388章),擴大權力以便日後作進一步發展。
我們看到的這個重生方案,其中缺乏可持續的發展規劃,商經局只有洋洋灑灑,注了水便算數。財政撥款只能緩解一時之飢,卻解不了長久之飢,如果不多給點發展空間來改變這個魔咒,未來海洋公園甚有可能再來立法會要求泵水注入到這個「無底深淵」!
對此須轉變思維,海洋公園長貧難顧,政府應以發展商思維思考,自負盈虧。舉例說明,一個屋苑因為有相當住戶,附近的商場只要有吃有玩,交通便利,自然不乏客源。但海洋公園並非屋苑,如果沒有穩定的客源,不能吸引更多「回頭客」,恐怕難以為繼。
筆者認為,海洋公園要善用園區逾90公頃優質空間和土地資源,嘗試抽出10%出來做發展,改改規劃,給予5倍發展面積,隨時可發展成480萬呎的樓宇面積,讓更多年輕人住在那裏,給予他們上游發展的空間。若每呎賺一萬元,也可以帶來可觀收入,保守估計都有500億元以上的收益,發展的同時我們也可保育,保育也要講究生意之道,相得益彰,這才能做到可持續的發展。
如今我們對公園展開救亡措施,不單單只局限於海洋公園,是希望帶動整個南區發展。筆者相信,辦法總比困難多,但首先,商經局須要轉變思維,這樣才可為海洋公園帶出生天!最怕一副好牌在手,也打得爛熔爛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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