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理大衝突 18歲仔認旺角暴動
【本報訊】前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嚴重衝突期間,有人在網上發起反包圍警方,衝突蔓延至旺角,一名當時17歲的男學生涉嫌帶同易燃液體和士巴拿到場,他昨天承認暴動罪,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押後至9月2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現年18歲的被告賈鈞善,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連同100人集結及參與暴動,並鼓勵推展該暴動。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近深夜時分,警方接報有示威者向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投擲汽油彈及堵路,警方於翌日凌晨在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設置防線,約100名示威者在40米外與警方對峙,有示威者用雨傘及木板設置障礙物,及向警方投擲磚塊、汽油彈和用雷射筆照射,有汽油彈導致附近一個招牌起火。
警搜出易燃液體及士巴拿
警方發出多次警告後,須施放催淚彈及發射橡膠子彈驅散示威者。至約凌晨12時半警方推進,前排約20名示威者逐步後退,其中大部分人手持雨傘,惟其中3人不願離開。警員上前追截,最終制服被告及鎖上手銬,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警員在搜查被告背包時,發現一罐打火機液體、兩支生理鹽水、一支18厘米長的士巴拿。 案件編號:DCCC 82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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