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工傷郵政無良 續約年期突減半
椎間盤移位撐拐杖 需請病假在家休養
郵政署被指帶頭歧視工傷員工!近日有郵政署屬下合約僱員向本報反映,因工傷導致椎間盤移位,自去年年中不但未能回到原有工作崗位,日常更需依賴拐杖輔助步行,只能留家休養及接受物理治療,卻因此疑遭受不公平對待,郵政署以未能評核其工作表現為由,將其續約年期減半,由以往續約一年縮短至半年合約。有關注團體批評事件不理想,認為郵政署行為如同落井下石,未有充分保障合約僱員。平等機會委員會指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郵政署則指合約僱員在合約屆滿後是否獲得繼續聘用,主要視乎運作需要,不會針對工傷員工而縮短其續約期。
就職於九龍灣中央郵件中心的劉先生稱,自己已為郵政署服務約8年,去年3月5日因外出送遞郵件導致工傷,並出現椎間盤移位,並自此在醫生的建議下放病假,至今仍不能遠行,日常步行亦需依賴拐杖。惟於今年5月正值續約期,他突接獲郵政通知,指自己因病假未有工作表現,故續約期由以往一年縮短至半年。他形容過往從未聽聞類似事件,認為郵政署有歧視之嫌。他指,自己因工作受傷,為公司付出卻換來不公的待遇,對此感到心淡。他透露,自己與父親同住,為家中的經濟支柱,擔心郵政下一步會以工傷為由拒絕續約甚至藉機遭解僱,令其手停口停,期望可獲一年續約,獲得應有保障。
香港郵政合約僱員工會副主席陳偉文批評郵政署處事不公,同時擔憂有關做法會傳遞錯誤訊息,令員工理解為工傷就會減低續約年期及機會,令日後合約員工即使出現工傷,亦不敢上報,對員工造成威嚇。
工會:有歧視殘疾之嫌
工聯會九龍東總幹事鄧家彪指,郵政署雖為政府部門,但一直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財政上需自負盈虧,為節省金錢,一直聘請大量合約僱員,惟合約僱員不論在薪金或升遷等各方面的福利均遠遜於公務員。他狠批合約僱員早已淪為郵政署旗下的犧牲品,若有僱員因為公司作出貢獻而受傷,繼而只獲短約,此舉如同落井下石,不但行為可恥,亦「冇理由咁做」。他又斥郵政署過往在維護僱員權益上,一向表現遜色,亦以剝削僱員及濫用合約僱員為名,而是次事件反映合約僱員未能得到應有保障,甚至質疑署方此舉有歧視殘疾之嫌。
平機會回覆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若市民懷疑基於其殘疾、性別及婚姻狀況等原因而受到歧視,可以與平機會聯絡,作出查詢或投訴。
署方辯稱未能評核工作
郵政署回覆指一直按照公務員事務局的指引僱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僱員在合約屆滿後是否獲得繼續聘用,主要視乎運作需要,亦會考慮其工作表現、品行及健康狀況等因素;若合約僱員於評核期間有較長時間未能上班,主管未能就同事工作作評核,部門一般會調節與合約員工的續約期限,直至有關員工回任後,按上述原則再作續約的考慮和決定。記者區慧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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