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定期檢討機制 不設起始租金 團體斥租管條例仍有漏洞
【本報訊】房屋供應不足,接踵而來的劏房問題亦無法解決。為保障劏房戶權益,港府於今年開展了《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立法工作,預計最快可於年底落實。不過,有團體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劏房租管條例仍有不少漏洞,例如欠缺定期檢討機制、未有設立起始租金等。更有現居於劏房的租客控訴加租幅度上限太大,擔心收入微薄無法負擔。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批評,研究及制訂法案的過程中並無公眾諮詢。該團體認為,現時進行立法程序的租管條例並無覆檢時間及檢討機制,政府只表明會在推行一段時間後再審視成效,建議應最少以兩年一檢方式,檢視租務問題及整體發展。
促專責部門處理糾紛
該團體要求,設立起始租金、舊租約需受規管、加幅不可多於10%、擴闊條例規管範圍、成立專責部門處理租務糾紛、強制業主及租戶在租約內清晰列明雙方對於處所保養及維修的責任、以及「2+2+2」的保障住屋權亦需要涵蓋於劏房租管條例範圍之內。
深水埗劏房戶何先生表示,每月租金需要3,900元,在無起始租金的情況下,日後或不能負擔業主提出的租金。加上續約時加幅上限可至15%,每月收入只有一萬元左右的他如被加租,恐加重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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