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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結兼襲警 地盤工囚7個月

【本報訊】大批示威者去年5月在旺角聚集抗議國歌法二讀,期間有人在便衣警員制服疑犯期間,向警員投擲磚塊及鐵罐雜物等,其中兩名涉案的男子被捕,分別是一名學生及一名地盤工人,事後他們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鄭念慈昨日在九龍城法院作出判刑,判予學生履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地盤工人則判囚7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23歲學生李汶錡,和27歲地盤工人黃勝仁。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並襲擊警員14267及警長50365。
還押逾160天 同案學生判社服
裁判官判刑指,考慮到本案的非法集結情況亦涉及襲警元素,刑罰須起阻嚇作用、以儆效尤。而用雜物投擲具有一定殺傷力,基於案件的嚴重性,將量刑起點定在6個月,考慮到被告李汶錡被捕後已還押超過160日,報告建議社會服務令亦屬恰當處罰,並且附帶精神科治療的附加條件,遂判李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認為更有助其更生。至於被告黃勝仁,他在案發時蒙臉,增加執法難度,法庭視為加刑因素,最終判黃即時入獄7個月。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時分,有大批示威者於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一帶聚集,期間一名警員在場拘捕示威者時,遭多人掟雜物包括玻璃樽及磚頭等襲擊。案中遇襲警長在審訊時曾供稱,當時約有30人聚集,有人將木板條及兩個黑色垃圾袋掟出馬路,其同袍從後制止該名投擲者,惟大量示威者由四方八面投擲物品以作干擾,他擔心有人「搶犯」,於是揮動警棍驅散。期間他的右腳膝蓋部分被一塊磚頭擊中,他的中指亦有損傷,及後送院治理,事後需放病假4天。
案件編號:KCCC 25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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