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 10年一次不合時宜
議員促縮至6年一檢 紓解招聘困難
政府早前全面接納《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有關建議。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審議並通過相關事項,將會提交財務委員會審議。不少議員表示支持,但指出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10年進行一次,未必可以趕上社會發展步伐。政府則指出10年是指導性原則,如果個別職系招聘遇到困難,或者職務有根本性轉變,在政府及行政會議同意下亦可以進行個別檢討。
會議上,勞工界議員潘兆平對職方有不同建議表示理解,但指出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已經拖延多年,應盡快通過實施,又稱10年一次的檢討未必可以趕上社會發展步伐,表示市民對紀律部隊期望愈來愈高,應該縮短檢討期,並質疑政府有否標準啟動相關程序。議員葛珮帆亦直言「人生有幾多個10年」,認為應將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縮短至6至8年一檢。
政府:可對個別職系進行檢討
政府則指出10年是指導性原則,倘若個別職系有招聘困難,或職務有根本性轉變,政府諮詢行政會議同意後,可邀請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對個別職系進行架構檢討。政府又稱,10年間並非沒有其他工作,紀律部隊的薪酬每年都有調整,亦會觀察每年的薪酬趨勢調查,表示紀律部隊亦有相關津貼,政策並非「鐵板一塊」。
會上通過優化持牌放債人監管
另外,會議上亦通過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開設一個首長級編外職位和保留一個首長級編外職位,以及在廉政公署落實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議員姚思榮指出持牌放債人追債手法參差,出現不少騷擾借債人及其家人的行為,認為本次優化持牌放債人監管後,違規追債情況會減少,但始終都會發生,促請政府設立扣分制度、加強監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甄美薇稱,政府對相關情況表示關注,將會監督和收緊發牌條件及向執法部門尋求協助,並對整體監管再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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