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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提供假資料誤導警員 盧俊宇准保 10‧21再訊

盧俊宇出庭應訊。(楊志權攝) 盧俊宇出庭應訊。(楊志權攝)
盧俊宇出庭應訊。(楊志權攝)
【本報訊】已於今年7月辭職的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涉嫌於去年11月向警方訛稱曾在元朗警署外遭截查,盧昨天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否認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暫未定審期,並押後至10月21日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批准盧繼續以3,000元現金保釋候訊。
涉訛稱元朗警署外遭截查
39歲被告盧俊宇,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湖翠路2號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舖外提供虛假資料,即他曾於2020年11月21日於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據悉,被告曾於去年11月21日於社交網站發貼文,聲稱在元朗鳳攸北街公園查問警方行動時,被警方帶返警署。警方在兩日後到被告位於美樂花園的辦事處調查,期間被告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警方經調查後,於去年11月25日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FLCC 7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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