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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憲修例准立會遙距開會 下月首讀

政府刊憲,建議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政府刊憲,建議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政府刊憲,建議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本報訊】政府昨日刊憲《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容許在特殊情況下,以遙距方式進行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等,同時容許對行為極不檢點、無合理解釋缺席會議造成流會的議員,施加不獲發酬金及罰款等制裁。修訂將於9月1日進行首讀。
另可向行為不檢議員罰款
政府發言人說,支持立法會的建議。透過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作出相關修訂,立法會可在更有效的法律機制下獲授權力,向行為不檢及缺席的議員施加財政處分。此舉有望減少立法會議員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情況,以及阻止濫用點算人數以達到「拉布」目的,從而維持立法會的效率及莊嚴,並恢復立法會的理性討論。
此外,《條例草案》授權立法會在特殊情況下,有權決定用遙距方式舉行立法會會議或其他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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