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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失兩個月酬津及任滿酬金至少110萬

【本報訊】今屆立法會任期延長一年,會期至今年10月30日中止。被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選委資格無效的鄭松泰,因昨即時喪失議員資格,將失去兩個月的酬津及任滿酬金,至少約110萬元。
每月基本酬金逾10萬
根據現有的議員酬津安排,非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每月有約10.2萬元酬金。至於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每年最高可獲逾282萬元、即每月約23.5萬元;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為每年最多逾22萬元、即每月1.8萬元。議員同時享有每年逾3.5萬元、即每月近3,000元醫療津貼。議員離任時結束辦事處,每屆可獲逾23萬元。
在任滿酬金方面,議員可於完成延任一年任期後,獲得任滿酬金,金額相等於他在立法會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的15%,按延任一年任期的總薪酬、即逾122萬元計算,即可獲得約18萬元。惟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者便不合資格領取任滿酬金。
但根據以往做法,被法庭裁定為非妥為當選的前議員區諾軒和范國威,仍獲立法會發放部分任滿酬金,料鄭可獲多少任滿酬金仍值得商榷。
實際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考慮過往的先例、法律意見、涉及的法律費用及成功追回款項的機會等,與被DQ的4名泛民主派議員達成和解建議,而4人已退還酬金及工作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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