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府修例刊憲 議員致流會要罰錢
政府尋日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就被暫停立法會職務嘅議員,或無合理原因下缺席而導致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待續嘅立法會會議嘅議員,施加財政處分,又同時容許喺特殊情況下,遙距進行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等。草案將於明天刊憲,下月1日進行首讀。
拉布濫用程序亦受規管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行政署喺文件中表示,因立法會及委員會過往嘅拉布事件、委員會主席選舉過程冗長、某啲議員行為極不檢點並濫用程序干擾立法會及委員會會議過程,一直有聲音要求檢討立法會嘅規則及程序。而透過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作出相關修訂,立法會就可獲授權力,處理行為極不檢點嘅議員,及阻止濫用點算人數以達到拉布目的,維持立法會效率及莊嚴,並恢復立法會的理性討論。
至於特殊情況下採用視像會議平台,舉行立法會會議或其他委員會會議,政府表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議事規則委員會等會議,需以親身出席會議形式舉行。因新冠疫情下,在立法會2019-2020及2020-2021年度會期內,部分立法會會議須暫停。
另外,條例草案將訂明《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適用於以遙距方式舉行嘅立法會或委員會會議,等如係實體會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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