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旺角暴動 22歲仔囚28月
【本報訊】去年6月4日晚上,旺角朗豪坊外有大批市民舉行悼念集會,期間有人拋擲雜物,有警員被擲中頭部致流血。一名有簽保守行為令在身的海事訓練學院男學生,因用「雪糕筒」掟警員被捕,他昨天在區院承認暴動罪後,他被控襲警罪獲准存檔於法庭。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強調事件導致有警員受傷,但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判被告入獄28個月。
用「雪糕筒」掟警
22歲被告曾勁麟,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參與暴動,並在同日同地襲擊警員A。案情指,當日為六四周年紀念,但警方為應對疫情而不批准集會。當晚有市民在旺角朗豪坊外的空地集會。至晚上約9時,約50名示威者從空地衝出亞皆老街,並用圍欄堵路。其後警方開始展開拘捕行動,周圍的示威者即向警員扔雜物,有警員被硬物擲中,致手指骨折及頭部裂傷。被告曾用「雪糕筒」掟一名警員的背部。
辯方求情稱,被告就讀於海事訓練學院,表現及評價不錯,屢獲獎項,且自小有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故較易激動和與人衝突,強調當日被告只是路過,因被胡椒噴霧波及才一時衝動向警員擲物。
法官指,被告在案發時身穿休閒服裝,不算有預謀犯案,亦非領導角色,但本案牽涉50多人堵路,對市民造成不便,事件亦導致有警員受傷,故判被告監禁28個月。至於該宗簽保守行為的案件,法庭下令被告須繳交1,000元罰款。案件編號:DCCC 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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