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濫權入屋 女警11‧1受審
【本報訊】一名女警被指於休班期間濫用權力進入一個住宅單位,並分別獲取及企圖獲取兩名女子的資料,她在事隔兩年後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女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11月1日開審,審期共3天,預計會傳召6名控方證人及一至兩名辯方證人,如有需要,被告亦傾向選擇出庭自辯。候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指獲取及圖取兩女子資料
49歲被告曾佩君,現時已被停職。她被控於2019年7月30日,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濫用職權、酌情權、或因公共利益而授予的職權,透過其警察身份以進入深水埗偉智街某單位,並獲取一名郭姓女子包括其電話號碼的聯絡方法,以及企圖取得另一名郭姓女子的身份證及工作地址。案件編號:KCCC 194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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