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劫便利店 青年還押
【本報訊】20歲無業青年約於半個月,先後8度持刀打劫新界多區的便利店,共劫去約5.6萬元及17包香煙,其中數次更夥同他人犯案。警方事後拘捕該青年及其兩名同黨,法官李運騰昨先判該青年的兩名同黨入教導所,並勸喻兩人要珍惜機會,好好思考人生及改過自新。該青年早前在高院承認7項搶劫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法官下令把他還押至10月11日再提訊。
兩同黨判入教導所
3名被告分別是謝震浩(20歲)、關少傑(19歲)及胡樂恒(18歲)。謝承認7項搶劫及1項企圖搶劫罪,關及胡則各承認一項搶劫罪。控罪指,謝於2020年2月3日至2月19日期間,分別持刀於元朗、天水圍、屯門、上水及葵芳共8間便利店搶劫,劫去現金共逾5.6萬元及17包香煙。關及胡各自參與其中一次案件。
法官表示,關在其參與的劫案中,只負責到現場視察及在案發時「睇水」,他事前亦不知道謝行劫時會用刀,故關的刑責較輕,但關是在干犯另一宗販毒案獲准保釋期間犯本案,這屬加刑因素。由於關現正就該販毒案在教導所服刑,法官不想打斷其進度,故按報告建議判關入教導所。
另外,胡在其涉及的案件中帶備鐵錘協助謝行劫,屬積極參與,但考慮到其年輕和無案底,故亦判胡進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HCCC 3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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