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紹聰:律師會理事訪京 不應處理私務
羅彰南退選疑點重重 業界質疑掩眼法谷票
聲稱受恐嚇而退出律師會理事會改選的羅彰南,被指於2018年以律師會訪京團身份訪問最高人民法院時,曾與時任最高法院副院長江必新私底下提及一宗內地案件惹起爭議,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指出,原則上理事不應在公事的訪京團上處理私人問題。至於律師會理事林洋鋐的公司曾收受民間人權陣線(民陣)資金參與義務律師團,蘇則認為律師若收取費用卻擔當義務律師,應該解釋清楚資金來源。不過,有業界人士指羅退選疑點重重,甚至質疑是選舉策略。
蘇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前律師會每年都會出訪北京,但由於訪問乃代表整個律師會的其他會員,在原則上不應處理自己的私人問題。蘇指律師會有常設委員會專門處理外界對會員的投訴,該委員會成員包括理事和非理事;若被投訴人為理事,委員會中的理事亦需要避席,以免出現利益衝突,故其他理事並不會知道羅彰南被投訴的過程。
指義務律師需解釋資金來源
對於林洋鋐的公司曾收受民陣資金參與義務律師團,而林曾多次公開支持示威者,組織「義務律師團隊」協助示威者逃避法律制裁,又承認幸好612基金及時發出資助,才捱過難關。被指有關行為或涉嫌違反律師專業操守,並促請當局徹查民陣資金去向。蘇表示,若律師對受助人聲稱不會收費,但事實上背後得到另一組織的資助,則需要解釋清楚當中的資金來源,亦不會損害受助人的利益。
其實,羅彰南退選一事亦疑點重重,有業界人士認為,律師會理事會選舉在即,有人在明知律師會選舉沒有退選機制的情況下,仍單方面高調發表聲明,稱因被恐嚇而退選,令人懷疑是否藉此手段影響本周的律師會改選選情。加上雖然當事人聲稱被恐嚇,最初卻沒有自行報警,相反於其後律師會表示已經就事件報案,當事人才到警署錄取口供,業界人士質疑退選是「以退為進 」的「谷票」掩眼法,為了集中票源,只是一場選舉戰術。
該業界人士又指羅彰南早年訪京提及私人案件一事顯示律師會「自己人查自己人」、瓜田李下的問題,因律師會中負責處理與會員有關的投訴的委員會若認為沒有足夠證據便能結案,中間有否存在利益輸送不得而知,故建議考慮將監管權交予外界。
至於林洋鋐的公司曾收民陣資金參與義務律師團,該業界人士指律師不應收取第三者的款項協助受助人,因為會出現律師應該聽取哪一方指令的問題。而當第三方向律師付款,亦有機會干涉律師的工作。他又認為相關基金帶鮮明的政治目的,律師參與其中,是否存有私心、又是否專業地協助受助人亦成疑。
羅彰南前日指,為了個人及家人安全,決定退選,而退選與近日媒體公開的指控無關。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回應指,羅表示收到與他退出選舉有關的恐嚇,有消息指收到的是太空卡打出的電話恐嚇,律師會已報警。羅亦已報案,暫列作求警協助,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陳曼琪稱安全受威脅已報警
由陳曼琪創辦的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中律協),其位於中上環的會址於本月初遭約7名「不尋常人士」試圖進入,進入會址不果後卻沒有散去,而是在大廈四周守候。會長陳曼琪表示,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並已經報警。
她認為事件涉及律師會選舉,由於中律協擁逾1,100名律師會員,有該協會會員授權該會理事,在律師會理事會選舉中投票,亦有會員將律師會選舉授權票送到中律協會址,而中律協亦在此期間發布了有關律師會選舉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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