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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錢倘屬實 資產隨時充公

【本報訊】壹傳媒旗下刊物於6月下旬相繼停刊,惟陷入欠薪、大樓違反租契、股份或將從聯交所除牌的醜聞。有執業大律師表示,就算壹傳媒從聯交所除牌,仍可選擇以私人公司形式保留資產和繼續營運,而在最壞情況,如警方能夠證實壹傳媒資產涉及洗黑錢等非法途徑得來,而又被法庭接納的話,便可向法庭申請充公令,將壹傳媒的資產充公。
賤價賣產 買家未必敢接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除非公司資不抵債,才有機會被債權人申請清盤,屆時便要出售資產還債,至於出售資產過程可以是由出售一方自行找買家,可以是委託代理找買家,也可以是招標等。售價方面,資產如不涉《港區國安法》「手尾」,而又不急於出售的話,理應可按市價出售,否則或需要賤價而沽,甚至未必有買家敢接貨。
陸續指,公司亦可選擇自願清盤,但需要股東投票通過方可實行。不過,鑑於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逾71%股權,目前被凍結,不能行使投票權,故他認為壹傳媒自願清盤的機會較低。他又指,在最壞情況下,如警方能夠證實壹傳媒資產涉及洗黑錢等非法途徑得來,而又被法庭接納的話,便可向法庭申請充公令,將壹傳媒的資產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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