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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執言:612基金

繼「教協」、「民陣」宣布解散,支援黑暴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亦宣布10月將「有秩序地停止運作」。政府應查清基金的資金來源及走向、有否煽動暴動等,如有違反法律,執法機構不應手軟,反而要將其繩之以法。
「612基金」自2019年6月15日成立,一直聚合各路反中亂港政團和「攬炒」政客,表面上宣稱為「受傷、被捕人士,提供醫療費用、心理/精神輔導費用,法律費用及其他有關援助等人道支援」,實則唯恐天下不亂,支援黑暴分子打官司,難怪被質疑該基金的負責人是一群推動港版「顏色革命」分子。
儘管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暫未有證據顯示「612基金」涉及違法行為,但仍有不少疑點需政府予以調查。
基金雖宣布即將停運,卻在9月繼續催谷捐款「支援」顏色革命的受助人,是否已涉違國安法?該基金曾被揭發屬未有註冊登記組織,並非一個法人團體,是否已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基金報告只概括顯示財務簡報,捐款人及受助人無從稽考,當中是否有人私相授受、涉及「洗黑錢」等罪行?據報「612基金」不是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但似乎未有向稅務局申報,是否涉及逃稅?基金一直透過「真普聯」的銀行戶口和教協辦公地址處理過億元收支,自己並無戶口,是否涉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或其他相關法例?
此外,暴力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部分年輕人參與暴動、暴亂本身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但卻有法律界人士呼籲年輕人不要認罪,令其錯失警司警誡、不用入獄的機會,筆者對此感到十分可惜。「612基金」是否需負上法律責任尚待徹查,但令不少年輕人負上刑責、失去前途,絕對要負上道德責任。
《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香港由亂入治、撥亂反正,不同攬炒派組織樹倒猢猻散,企圖逃避責任。但若違法,就需予以追究。「612基金」愈是急於結束,執法部門就要對其資金來源、流向查清查楚,更要調查其是否勾結外力、煽動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不能讓其逃避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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