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冤案被控妨礙司法 女大狀30萬保釋 師爺還押
【本報訊】律政司與辯方律師團隊涉嫌一同促成販毒冤案,警方本周二(17日)拘捕涉嫌唆擺案中20歲青年認罪的師爺和女大律師,並控告他們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法院提訊。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提供法律意見,並考慮是否加控被告其他罪名。退休師爺須還押候訊;女大律師則獲准以30萬元保釋,期間要守宵禁令、不得離港及不可騷擾控方證人。
苦主判囚23年 被列作串謀者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強利(58歲,退休人士)及張曉惠(33歲,大律師),他們被控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間的若干日子,在香港與馬家健和其他人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就刑事案件TWCC 2496/2016,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相關案件的郵包,以及聲稱洪智謙並不涉及於上述相關案件。
控方指,本案被廣泛報道,涉及嚴重指控,陳作為法律行政人員,而張作為香港執業大律師,他們涉嫌以積極行為游說馬家健承擔所有罪責。控罪牽涉時期約為10個月,再加上之後審訊、上訴的階段,控方需時閱讀大量文件、調查其他涉案人士,故申請將案押後,作進一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
該宗企圖販毒案的上訴人馬家健案發時20歲,他於2016年借出地址給朋友接受一個由巴西寄到香港的郵包,他沒有收到該郵包,也聲稱不知道郵包內原來有逾一公斤可卡因,只是按指示把郵遞通知卡交給他人,結果被判企圖販毒罪成,被判監23年。他在服刑近5年後,於上月才獲上訴庭撤銷定罪,重獲自由。上訴庭在判案理由書中,對律政司和上訴人的原律師團隊都作出強烈批評,狠批律政司「放生」嫌疑和參與程度可能更大的人,卻要一名可能無辜的青年認罪。案件編號:KCCC 23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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