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被控選舉舞弊 押後訊
【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及「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與石守正,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3人一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昨天在區院提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與控方商討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並讓葉申請法律援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再提訊,因佔中案而在監獄服刑的戴耀廷,昨天透過律師要求撤銷就本案原本取得的保釋,而另外兩名被告則繼續保釋候訊。
另兩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為戴耀廷(57歲)、葉劍青(55歲)及石守正(50歲)。戴報稱退休,其餘兩人則報稱是公司董事。控罪指,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案件編號:DCCC 68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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