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女教師涉非法集結藏武 10‧15審 另3被告分案處理 准保候訊

【本報訊】前年8月11日,多區有示威及堵路活動,4人涉嫌在深水埗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等被捕,當中包括一名女教師。該案昨天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裁判官決定將女教師分開案件處理,她否認控罪,其案件排期於10月15日開審,另外3名被告則暫時毋須答辯,他們的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再訊。4人各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
將爭議管有雷射筆意圖
22歲女被告劉潔儀,報稱是教師。她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九龍深水埗基隆街近南昌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據辯方律師庭上所講,劉將爭議管有雷射筆的意圖。
另外3被告包括李茵豪(18歲,學生)、黃芷欣(23歲,調酒師)及16歲邱姓男學生,他們被指於2019年8月11日在西九龍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李、黃各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黃涉管有一個彈射器、243枚彈珠、一罐噴漆及一個士巴拿;李涉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一個士巴拿及一把鉗子。案件編號:KCCC 1919/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