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12前員工向《蘋果》追索300萬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旗下的香港《蘋果日報》(蘋果)於6月24日收檔,逾800名員工至今未獲發薪金。繼前日有相關員工追討薪金等的個案到勞資審裁處提堂後,昨日再有12名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的前職員到勞審處。他們申索包括工資、有薪年假、年終酬金及飯錢等,合共約300萬元。勞方同意修訂代通知金額及撤回遣散費申索。蘋果一方的公司代表在庭上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雙方亦不須支付訟費及利息。
昨日上庭申索的有12名前員工,分成3宗案件處理,包括簡偉業(譯音)、林有梅、呂小穎及Sze Chung Yu,涉及金額約122萬元;其次是鄧偉成、黃志明、黃健平及黃奕龍,涉及金額為約為76萬元;以及陳海、張景繁、蔡清雲及馮驅隆,涉及金額約103萬元。其中11人已經收到強積金僱主累算權益,故與遣散費作對沖。
資方續簽承認責任書
在代通知金方面,由於蘋果在6月24日停刊,但上述申索人當時均獲公司通知須留家候命,因此工資計算到6月30日,而他們的僱傭關係已在24日終結,故不會計算此後6天的代通知金。資方代表在庭上已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故此案將不作訟費及利息命令。
前日已有14名前員工向蘋果申索,審裁處最終安排資方代表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但註明公司無力支付,又稱有關公司若有相關程序在高等法院被頒令清盤後,前員工可再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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