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胡控濫告 為入罪製造冤獄
內地冤假錯案不絕如縷,但近年總算痛定思痛,掀起翻案賠償潮。反觀自詡法治之區的香港,法治愈來愈墮落。一名青年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近5年後終於上訴得直,無罪釋放。事件翻出代表青年的律師團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而負責檢控的律政司則更可恥,在證據被法官質疑的情況下堅持起訴,為求入罪不擇手段,「檢控不偏不倚」云乎哉!
2016年只有20歲的馬家健替朋友洪志謙接收來自巴西的包裹,包裹內有逾一公斤可卡因,他不知包裹有毒品,最終沒有收取,但事後與洪志謙同被控企圖販毒罪。馬家健認罪,洪志謙則獲撤控,後來馬家健發現其律師團隊是由洪志謙親人所聘,及後改為不認罪,惟最終罪成判囚23年。馬家健早前獲上訴得直,但已入獄近5年。法官批評控方放棄追究較重罪的人,專注將無辜的人定罪,導致不公義。實際上,當年的原審法官在審訊時亦曾明言對案中證據疑點感「不安」和「不舒服」,認為律政司應該撤控,但時任刑事檢控專員堅持一錯到底。
涉案律師團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日前已被警方拘捕,上訴庭亦直指本案控辯雙方都有問題,反映檢控制度不理想。其實,事件豈止反映檢控制度不理想,直情反映律政司胡控濫告,製造冤獄。大好青年無辜坐冤枉監,要不是上訴庭撥亂反正,其命運簡直不堪設想。其問題律師團隊總算被繩之以法,但律政司呢?為何在原審法官都表明有疑問並提出撤控的情況下,律政司仍堅持起訴?不是說疑點利益歸被告嗎?不是說法律精神是寧縱無枉嗎?如今恰好相反,律政司為求提高檢控率,將路人皆見的疑點視而不見,寧枉不縱。動輒將「檢控不偏不倚」掛在嘴邊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僅欠公眾一個交代,直情欠當事人一聲道歉。
說來實在難以置信,香港向以健全法制傲視全球,對內地法制尤其看不起,詎料今次的冤假錯案不是發生在內地,而是發生在香港,叫人情何以堪?可以看到,律政司檢控質素低下其來有自,更曾被前刑事檢控專員公開批評各級法院的案件定罪率大跌。是否有人為求「做靚盤數」,連無辜者也不放過,不言自明。
更不必說,律政司檢控錯漏百出,曾有處理黑暴的法官公開慨嘆,先後處理4宗與公眾活動有關的案件,律政司都有出錯,出錯率達100%。有時候不是搞錯時間地點,就是寫錯被告姓名,再不然就是中英文控罪不同,曾有黑暴被告「受惠」於律政司「手民之誤」而獲放生,令人嘆為觀止。這個肩負全港刑事檢控重任的部門是純粹失職塞責,還是暗裏包庇罪犯,實在不由人不質疑。
事實再次說明,歷屆律政司皆胡混度日,不是維護法治,而是破壞法治。特別是鄭若驊包庇反中亂港集團最是明目張膽,甫上任即放生黎智英的政治黑金案,為亂港黑暴埋下禍根。今次冤案顯然只是冰山一角,到底香港回歸前後還有多少冤獄未大白於天下,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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