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律政司製造冤假錯案
本港司法又被揭出特大醜聞!現年25歲的青年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近5年後於上周上訴得直,無罪釋放。上訴庭提出多項疑點,其中最初勸喻青年認罪的律師樓「師爺」案底纍纍,其律師行更代表另一涉案疑犯,法官懷疑有人藉青年招認全部控罪來換取放生另一被告。而當年的原審法官在審訊時亦曾明言對案中證據疑點感「不安」和「不舒服」,認為控方應該撤控,惟律政司堅持濫告到底,結果大好青年無辜遭受多年冤獄,差點人生盡毀。
最新消息,涉案師爺及曾代表上訴人的大律師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警方拘捕,然而人們不禁要問,律政司呢?難道控方沒有丁點責任?連原審法官都提出諸多質疑,時任刑事檢控專員仍然一錯到底,為求有人入罪,不惜製造冤假錯案。上訴人無辜失去近5年自由,若非他堅持尋求公義,上訴庭終於撥亂反正,豈非比竇娥更冤?內地冤獄一旦翻案,尚且會對當事人作出金錢賠償,律政司卻連一句交代也沒有,一直將「檢控不偏不倚」掛在嘴邊的「司底驊」,還有何顏面面對公眾?
事實證明,香港自詡法治之區,其實不堪一擊,別說上述冤假錯案令人震驚,律政司長期包庇反中亂港集團的「衰嘢」更是罄竹難書。要不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律政司推無可推,卸無可卸,你道漢奸黎之流會有在赤柱監獄洗廁所的一日嗎?都說特區最大亂源乃來自司法,絕非虛言,而律政司正正是助紂為虐的最大推手。律政司其身不正並非個案,黑暴期間有檢控官被揭發出版教授暴徒逃避檢控的「天書」,正正由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批准出版。整個部門烏煙瘴氣,再不徹底整頓,特別是撤換無能司長,更多冤假錯案恐怕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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