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前員工追薪450萬 《蘋果》表明無力支付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旗下的香港《蘋果日報》於6月24日收檔,逾800名員工的6月份薪金、未享用之法定假期等還未發放。14名曾任職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的職員,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工資、飯錢、年終酬金,以及有薪年假等共約450萬元,案件昨於審裁處提堂。審裁官最終就14人的3宗案件,批准各人修訂代通知金及部分人撤回遣散費的申索,而審裁處則跟從被告人代表簽署的承認責任同意書,不作訟費及利息命令,但將註明該公司無力支付。
換言之,如果該公司在程序上被法庭頒令清盤,前員工可再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昨早14名申索人的申請分成3案,法庭先處理洪家衍、李惠健、李奕萍、梁紹傑及林榮坤的申索,被告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的公司代表承認欠薪責任,但表明無能力支付。
公司代表承認責任
署理主任審裁官陳大為在核對各人的申索時提到,該5人在6月24日被通知公司將會停刊及停工,但他們申索的項目卻計算至30日,認為其申索的金額多於實際工時,日後申請強制清盤及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時,或會受到影響。5人均同意調整部分項目的申索金額。
另外,5人中的洪家衍、李奕萍、林榮坤承認已收到公司支付的遣散費,因此陳官着5人尋求法庭主任協助,更改申索金額,並把案件押後。
法庭隨後處理第二案的陳美生、周國強、張夏生、鍾國楷及鍾柳松5人的申索,公司代表亦承認責任。該5人均表示已收到遣散費,並願意修訂6月24日後的申索,陳官同樣把案件押後,着5人尋求法庭主任的協助修改申索金額。至於第三案的廖俊發、廖金開、吳偉龍、葉駿榮4人的申索金額,亦需調整。
案人稍休再開庭時,14名申索人均表示,由於6月24日至30日期間,仍需要等候公司指令,視乎情況或需要上班,因此經商量後,決定僅修訂代通知金,但不作其他項目的調整,公司代表亦同意。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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