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邪惡勢力可恥下場
善惡到頭終有報。作惡多端的民陣自取滅亡,這是歷史的必然,任何邪惡勢力都逃不過可恥下場。人們覺得奇怪的是,民陣從來沒有註冊,本身就是一個非法組織,為何可以存在19年之久?為何過去警方一再批准這個非法組織發起的遊行?《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反中亂港勢力土崩瓦解,這是意料中事。但實際上,即使沒有國安法,執法部門也可以根據原有法律採取行動,例如民陣這種非法組織,明顯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而且涉嫌收受外部勢力資助,港府一直視若無睹,甚至助紂為虐,非要等到中央推出國安法後才採取行動,寧非咄咄怪事!
「為官避事平生恥」,指的就是這種怕事避事的官僚。民陣之所以不斷興風作浪,就是因為港府有法不依;反修例風波之所以演變成世紀大暴亂,就是因為當局執法不力。尤其是時任警隊一哥一句「無謂衝」,既損害了警隊士氣,更助長了暴徒氣燄,幸好鄧炳強接任警務處處長後強力鎮暴,局面才逐漸受控。這說明了一個道理,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只要為官的敢於承擔,不怕事不避事,沒有甚麼問題解決不了。
同樣道理,香港電台長期吃飯砸鍋,淪為反中亂港喉舌。但自從李百全接掌廣播處長後,經過大刀闊斧的改革,短短時間內便煥然一新。有人也許會說,李百全是國安法生效後才上任,當然得心應手。其實李採取的所有措施都是根據原有條例,審查節目也好,終止部分員工合約也好,都在其職責範圍之內,與國安法根本無關。
一言以蔽之,事在人為。教協和民陣自動收檔,除了彰顯國安法的強大威力,也證明只要中央出手,任何牛鬼蛇神都無所遁形。接下來應該追究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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