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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藏爆炸品 補習老師囚4載

警方在涉案劏房檢獲喉管炸彈。 警方在涉案劏房檢獲喉管炸彈。
警方在涉案劏房檢獲喉管炸彈。
【本報訊】警方去年搜查旺角一間劏房,搜出喉管炸彈及火柴頭等物品,威力足以將升降機門炸穿,並當場拘捕持有劏房鎖匙的補習老師。該補習老師於上月在區院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法官謝沈智慧指控罪非常嚴重,涉案土製的喉管炸彈危險且不穩定,又與高度易燃的物品放在一起,更在繁忙且人煙稠密地區的劏房中被搜獲,一旦發生意外,有可能對該處居民造成嚴重傷亡,故須判阻嚇性刑罰,判被告入獄4年。
房內搜出示威者常用裝備
22歲被告黃棨騫,承認於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樓一個劏房單位內管有喉管炸彈。案發當日警方開展一個針對懷疑製造炸彈的行動,到該單位搜查。當被告與另外兩人步出目標單位,警員即截查被告,在他身上搜出3條鎖匙及電話等。警方在被告在場下,破門進入目標單位,發現單位內再劏成3間房,被告身上的鎖匙可開啟其中一間劏房。警方在該劏房內搜獲懷疑草本大麻、喉管炸彈、大量火柴、混有氯酸鉀和木碎等的火柴頭及一些易燃液體。警方亦在房內搜到頭盔、防毒面罩及手套等一些示威者常用裝備。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其後奉召到場,疏散並引爆喉管炸彈,威力令升降機門被炸穿一個洞。專家指該喉管炸彈乃土製爆炸工具,可產生熱力及碎片。視乎環境因素,爆炸碎片波及範圍可以遠至50米,有可能造成死亡或嚴重傷害,而火柴頭亦是爆燃性物料之一。
案件編號:DCCC 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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