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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 公民黨早退出 以為可甩身

民陣過去舉辦不少遊行活動,已跳船的公民黨亦有參與。 民陣過去舉辦不少遊行活動,已跳船的公民黨亦有參與。
民陣過去舉辦不少遊行活動,已跳船的公民黨亦有參與。
【本報訊】民陣被指涉違反《社團條例》及《港區國安法》,外界關注較早前已退出及有份開會決定解散的成員團體,包括職工盟及支聯會等,是否可獨善其身、逃避刑責。有法律界人士昨表示,任何違法組織都要「找數」,團體不管在犯案後解散、結束,抑或是在犯案後「跳船」,若曾參與民陣的違法行為,也不能免卻刑責及免被檢控。
解散前剩8團體 包括職工盟支聯會
今年3月有外媒報道指,若港府證實民陣曾獲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資助,或在短時間內被當局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取締,及後警方又指民陣涉違《社團條例》要求其交代資金來源及成員資料,一度引發「跳船潮」,多個民主派主要政黨及組織宣布退出,包括民主黨、公民黨、民協及已解散的教協和新民主同盟等。而至民陣解散前,仍剩下8個成員團體,包括職工盟、支聯會,工黨及社民連等。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強調,不論是早前已退出民陣的成員團體,抑或是最終出席會議討論民陣解散與否的8個團體,只要他們有以任何方式於任何時間,曾經參與民陣的違法行為,便難以避過刑責。當中需要視乎他們的參與程度,及局方所搜集的證據,是否能證明有關團體或與民陣一同涉干犯洗黑錢,甚至或同涉違反港區國安法。除非執法部門不能成功檢取足夠的證據,或法庭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信納控方證明到控罪的所有元素。
至於民陣解散會否引發新一輪組織解散潮呢?龔表示教協及民陣等組織尚未等到特區政府出手,已「自行了斷」宣布解散,反映這些組織對於自己的反中亂港違法劣行心知肚明,同時彰顯港區國安法的震懾威力,由此可預料同樣作為禍港組織的職工盟、支聯會、工黨及社民連等成員團體,在可見將來將逐一解散。換言之,有關成員組織未來能否以解散保命,仍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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