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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華懋慈善基金訟費 陳振聰被頒令破產

陳振聰親自向法官陳詞。(梁柱鍇攝) 陳振聰親自向法官陳詞。(梁柱鍇攝)
陳振聰親自向法官陳詞。(梁柱鍇攝)
自言「冇面程度已到最低點」
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敗訴的陳振聰,截至去年8月尚欠華懋慈善基金2,800萬元訟費,因此被華懋入稟要求頒令他破產,案件昨天在高院再聆訊。他昨天沒有律師代表,聲稱自己「冇晒錢」,但仍希望法庭押後,讓他申請法律援助及說服妻子賣樓。惟法官陳靜芬聽完雙方陳詞後,即日頒令他破產。他在法院外表示生活沒有因破產令而出現實際變化,形容自己「冇面嘅程度已經去到最低點」,更指現在「冇債一身輕」,心結已了,未嘗不是好事,但不排除就破產令上訴。他之後與弟弟陳振國等人登上的士離開。
陳振聰昨天親自向法官陳詞表示,他於本周一(9日)才知道律師不再代表他,他隨即尋求法援協助,但由於申請表格中要填寫許多財務資料,兩日內未能完成。此外,他又提到自己與妻子譚妙清聯名擁有物業,但譚堅持不肯出售,他因此事與譚爭拗,雙方關係惡化,他於2017年更曾經提出離婚申請。他希望法庭給予時間,讓他等候法援結果,以及讓他繼續說服妻子賣物業,努力籌錢還款。
稱破產不影響生活水平
陳續稱,他於2016年發現有人涉嫌在龔如心遺產官司中妨礙司法公正,收錢作假證供,2018年廈門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並排期於今年11月12日開庭。陳形容該審訊涉及重大公義,能證明他是無辜,坐了8年冤獄。
陳聲稱自己現在沒有存款和戶口,「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無錢」,即使法庭頒下破產令,都不會影響他的生活水平,他純粹為了公義,才希望延期處理這宗破產呈請。
官指獲批法援機會甚微
華懋反對押後案件,指陳振聰一方面說會籌錢,但另一方面卻指控有人在遺產官司中犯法,說法自相矛盾,而且他根本未正式申請法援。法官表示法援署批准陳振聰申請的機會甚微,即使他能說服妻子改變主意賣樓,他仍欠稅務局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大筆款項,他沒有能力支付,故即時頒令他破產。根據法例,首次破產人士的破產令滿4年便自動解除,但如果受託人或債權人提出反對,並獲法庭接納,破產期可被延長至總共8年。
現年61歲的陳振聰,被指偽造和使用虛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企圖侵吞當時值830億元的遺產,他於2013年7月被裁定偽造遺囑罪成,被重判入獄12年,因於獄中服刑時表現良好,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於上月3日已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HCB 656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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